消委会回应网络消费大趋势 2018年实行 “网上诚信店” 计划 (来源 : 消费者委员会)

网购是现时消费交易的其中主流,消委会为保障消费者网购的消费权益,於2018年起延伸“诚信店”计划的监管对象至“网上诚信店”,以扩大本澳消费维权的保障措施,现阶段凡已具“诚信店”资格同时经营网购业务的商号经批核符合资格获发“网上诚信店”标志後将即时受到消委会的监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及优质的商品与服务。
 
“网上诚信店”交易平台须有足够保安措施
 
“网上诚信店”计划的入门条件包括商号的网购业务必需包括在澳门地区、已设立独立且能识别其商号的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式,以及具备清晰及完善支付机制等基本条件,而针对网购的特殊性,该计划要求商号有责任保障交易过程的安全性以至消费者个人资料的私隐,为此,商号必需保证其交易平台有足够的保安措施,经消委会评核符合资格後才会获发“网上诚信店”标志。
 
百份百解决与消费者发生的争议
 
“网上诚信店”的商号已预先承诺,包括接受消费者提出仲裁等方式,能够百份百解决与消费者发生的争议,消委会表示,“网上诚信店”还需通过观察期,以确保计划的有效性,以及监督“网上诚信店”能够做到实至名归,以发挥计划预先维权的效力。
 
计划将循序渐进开展
 
“网上诚信店”计划目前接受“诚信店”的实体店同时经营网购业务提出申请,而消委会将会透过各种措施协助“诚信店”商号发展网购业务,此举,既可扩展本澳消费维权措施,增加消费者对线下线上“诚信店”的消费信心,亦有利促进本澳中小微企开拓网上零售业务,赶上当前全球消费交易模式的发展。
 
消委会期望“网上诚信店”计划随着新消保法的颁布,相信未来会更有条件将独立经营网购业务的商号都纳入到该计划作出监管,进一步提高居民以至在外地的消费者对本澳网购的消费信心。
 
2018年起对“网上诚信店”进行监管与评核
 
消委会在颁发2017年度A级“诚信店”及发布“网上诚信店”计划仪式上公布首批“网上诚信店”名单,并会根据评核准则对有关的商号进行不定期网上巡查等监察工作。
 
“网上诚信店”计划建立三方互动平台
 
该计划其中特点是消费者可以在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 )内的“网上诚信店”专区对相关商号提出评价、意见以至查询,商号收到消费者的讯息後须於七十二小时内作出回应或回覆,消委会当中监察有关的过程及商号表现,透过三方的互动及讯息分享,建立彼此互信的消费关系,达到监督与评核各间商号的效益,让商号可及时作出改善,履行对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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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诚信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