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监局提醒市民进行抽奖或同类活动的规定 (來源:博彩监察协调局)

农历新年将至,考虑到新春期间广大商户可能会举办抽奖活动以增添节日气氛,博彩监察协调局现作出提醒,除获批准的非牟利机构外,任何人士举办需付费以换取抽奖机会的活动属违法,按照第8/96/M号法律《不法赌博》的规定,违法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第47/98/M号法令,进行带商业性质之免费抽奖或同类活动,则须预先向博监局作出申请,否则最高可被科处澳门币20万元罚款。

凡有意举办按第47/98/M号法令所指抽奖活动的机构,必须最少在活动进行前十个工作日透过网上、电邮、传真、邮寄或亲临博监局提出申请。若资料齐全,博监局最快可于五个工作天内批出许可,申请费用全免。

欲知申请手续详情,可浏览博监局官方网站www.dicj.gov.mo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8397 3352或 8397 335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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