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委会推广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的优点
“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 下称“中心” )2022年全年至2023年首四个月共开立21宗个案,其中7宗是调解个案,14宗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随着持续完善《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规章》,进一步发挥“中心”便民、灵活及高效等优点。
促双方解决争议具灵活性
消费争议个案若因双方僵持不下,一旦循法律途径解决,将涉及较长时间及较高金额等诉讼成本,“中心”为争议双方提供多一种的途径解决争议。
配合社会发展,“中心”运作的规章经多次修订,2020年底公布的《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规章》提高“中心”的灵活性,“中心”接受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选择以先调解、后仲裁的程序,或其中任一方式解决争议。
调解是通过一名或以上的中立调解员以和平的气氛,促成双方在符合需求及相互接受,达致双方共识的解决方案,仲裁是由仲裁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中心”由2022年至2023年首四个月共开立21宗个案,分别有7宗是调解的个案;14宗是仲裁的个案,由于调解方式所需程序及时间更为简快,预期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个案数量或有增加的趋势,“中心”将配合趋势持续优化相关服务。
配合社会发展不断优化
经多次修订该规章,不断优化“中心”服务范围与能力,目前“中心”受理的争议金额为不设上限,将自由职业者引致的争议纳入“中心”的调解及仲裁范围,为旅客提供跨域仲裁服务,“中心”逐步的发展与完善,对保障消费者的合理权益、促进消费者与经营者公平与和谐的关系,以至助力“中心”加强旅客对澳门的消费信心,均起到积极的作用。
推广“中心”优点
“中心”正探讨加深公众认识“中心”高效、经济、省时与保密等优点,鼓励使用“中心”服务解决消费争议。
“中心”服务查询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