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將全面升級以配合發展所需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 於2004年起正式實施,至今已十四年,因應國家在“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推動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升級”,特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已正式啟動CEPA全面升級的磋商工作,透過完善和理順CEPA文本現有條文和內容,特別是關於投資保障和經濟技術合作的領域,對CEPA進行全面升級,計劃於今年年底完成磋商並進行簽署。

商務部台港澳司孫彤司長一行今( 8日 )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等舉行會議,就CEPA升級進行磋商。會上,商務部代表介紹了CEPA全面升級的方向和思路,指出特別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將把一些有助促進澳門產業適度多元發展的領域列為磋商重點。丁雅勤主任感謝商務部對澳門特區工作的長期支持,表示CEPA升級版內容有利促進澳門特區的中葡平台建設和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

自2004年實施CEPA後,特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每年都簽訂補充協議,至2013年共簽訂了10個CEPA補充協議。CEPA協議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經貿領域。為落實中央“十二五”規劃中內地與澳門實現服務貿易基本自由化的工作目標,2014年雙方簽署了《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率先在廣東省內實現與澳門服務貿易自由化;2015年又簽署了《CEPA服務貿易協議》,標誌着在內地全境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為配合發展所需,國家商務部正和特區政府對CEPA全面升級展開研究磋商,計劃於今年年底完成磋商並進行簽署。
20170608174234kigM.jpg 62.14 KB
.商務部台港澳司孫彤司長一行今( 8日 )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等就CEPA升級進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