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救生員勞資糾紛個案的補充回應 (勞工事務局)

時間方面作出處罰。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倘僱主沒有安排僱員享受足夠休息時間,會按違法行為所涉及的每一僱員,科處澳門幣1萬至2萬5千元的罰金;而按勞工局接獲有關救生員的投訴個案,現階段僱主因上述違法行為被處罰的罰金金額合共澳門幣23萬元。

就近日有報導指有救生員在罷工反映勞動權益問題後被解僱一事,直至現時,勞工局未有接獲相關投訴或求助,勞工局亦一直與勞資雙方保持聯絡,並會主動向僱主了解,依法保障僱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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