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补充税独一期或第一期税款缴纳期至9月底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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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补充税独一期或第一期税款缴纳期至9月底_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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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补充税独一期或第一期税款缴纳期至9月底_简2

财政局提醒纳税人,缴纳月份为9月的独一期或第一期之所得补充税,缴纳期限至9月30日止,若第一期不按规定于9月份内缴纳,将加征过期利息及欠缴税款百分之三,并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线上直接交税,线上下载电子收据

财政局呼吁尚未缴纳所得补充税之纳税人,可透过以下电子方式缴税:

  1. 财政局移动应用程式“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
  2. 指定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方式。
透过电子方式缴税,完成缴税之日起计两年内可随时透过财政局App及网页“电子服务”下载电子收据。

其他缴税地点

  1. 前往指定银行柜位;
  2. 前往财政局大楼、龙成大厦、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收纳处,办公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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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