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份及7月份房屋稅繳納期限至8月1日 (1)

6月份及7月份房屋稅繳納期限至8月1日 (2)

收納處地點及辦公時間
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如2021年度房屋稅徵稅憑單上所載之繳納月份為6月,最後之繳納期限延至8月1日止。另通知2021年度房屋稅徵稅憑單上所載之繳納月份為7月,最後繳納期限亦至8月1日止。為配合特區政府抗疫措施,減少人員在社區流動,納稅人應儘量使用電子方式繳稅。
掃瞄稅單上二維碼,線上直接交稅
納稅人用手機開啓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進入“繳稅”版面,透過掃瞄器掃瞄稅單左上方的“數碼繳稅”二維碼或輸入稅單編號,便可使用移動支付工具直接繳交稅款。
毋需紙本稅單亦可線上交稅
倘若納稅人未收到房屋稅徵稅憑單,不需前往財政局補發,只要透過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用“一戶通帳號”登入,在“繳稅”版面選擇“待繳納稅單”,系統會顯示納稅人名下未繳納之稅單資料,納稅人可以合併支付或逐一支付稅款,毋需稅單,可線上完成整個交稅程序。
其他繳稅資訊
納稅人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櫃位,以及透過銀行提供的電子交易方式繳付款項。又或到南灣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收納處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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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間,為避免人群聚集,納稅人必須先透過以下途徑預約相關服務:( 一 )移動應用程式“一戶通”內的“服務櫃枱取籌及預約”;( 二 )其網頁版( http://booking.gov.mo )。

抗疫期間,為避免人群聚集,納稅人必須先透過以下途徑預約相關服務:( 一 )移動應用程式“一戶通”內的“服務櫃枱取籌及預約”;( 二 )其網頁版( http://booking.gov.mo )。
如有疑問,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